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昶虹

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


  • 發布日期時間:113/4/2 20:04:12
  • 發言人:尤坤淟
  •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02-2502-0788
  • 符合條款:第51款
  • 事實發生日:113/4/2

1.事實發生日:113/04/02 2.公司名稱: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台灣證券交易所 6.報導內容: 一、關於正風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終止委任本公司之說明: 緣由: 113/4/2接獲正風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於通知,終止與昶虹國際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民國112 年度合併/個盤財務 報告查核簽證委任事務,原因乃公司納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昶虹電子(蘇州)有限公司(蘇昶公司)部份查核資料存有疑義, 致會計師無法完成本公司民國112 年度財務報告查核之審計程序, 原因如下:檢視中固光大銀行蘇州分行詢讒回函所示蘇昶公司截至 民國112年12 月31 日載有受質押定期存款金額人民幣5,300 萬 人民幣,另有合計同人民幣5,300 萬之蘇昶公司已開立尚未支付 銀行承兌匯票二張,蘇昶公司帳上資料,並未記載相間承兌匯票 之應付票據/應付帳款或相對應之備忘?錄。 因應之道: 1.確實釐清該筆金額之走向,原帳上應有金額為58,077,945.21元 ,昨日下班前查詢餘額為3,859,161.29元,目前據大陸子公司負責人 告知錢在返回的途中,會在4/3到公司帳戶,但仍請該負責人 說明該資金之用途。 2.接洽其他家會計師事務所,爭取儘速接手完成112年度本公司 財務報告簽證事項並完成公告程序。 二、子公司昶虹電子(蘇州)有限公司(蘇昶公司)部份存款資料 存有疑義,台灣公司均無知曉,在3/26日接獲會計師事務所通知 大陸光大銀行函證後,才知曉有此情事,後詢問該負責人回覆 錢尚在銀行,後3/29經電話查詢該銀行方發現餘額為3,859,161.29元 ,3/30緊急召開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中決議: 1、請董事會決議,徹底查明大陸子公司資金及資產 保管、管理、處分之流程及本案之缺失。 2、請董事會徹底查明子公司資金及運用情形,追究有無 人謀不臧情事。 3、建議董事會解除賴基宗在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集團 項下所有職務。 4、賴基宗行為已違反公司治理及牴觸證券交易第171條第二項規定 ,本審計委員會建議將本案移送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及 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三、因大陸負責人賴先生說明,錢在4/3日可回到公司,請他在4/1 參加董事會並說明,董事會同意給予賴基宗時間安排資金歸位 及帳戶控制權(u盾及公司大小章)歸還本公司,如賴基宗至 113/4/3下午3時前未能完成前述事項,一切依照審計委員會 決議辦理。 7.發生緣由:如報導內容 8.因應措施:如報導內容 9.其他應敘明事項:如報導內容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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