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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超

本公司董事因轉讓持股超過選任時持股之二分之一自然解任


  • 發布日期時間:113/11/13 10:11:58
  • 發言人:江宏文
  • 發言人職稱: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03)3616006
  • 符合條款:第9款
  • 事實發生日:113/11/13

1.事實發生日:113/11/13 2.發生緣由: (1)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羅李麗雪-本公司董事   (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異動原因:轉讓持股超過選任時持股的二分之一,故自然解任 (4)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5)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2/06/15~115/06/14 (6)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7)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 3.因應措施:缺額未達公司法201條之規定,擬不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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