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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子公司鼎鎂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在中國大陸之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送輔導出具承諾案
- 發布日期時間:113/12/13 18:12:56
- 發言人:李書耕
- 發言人職稱:全球公關暨行銷負責人
- 發言人電話:(04)24609099#1175
- 符合條款:第50款
- 事實發生日:113/12/13
1.董事會日期:113/12/13 2.海外證券市場掛牌交易之子公司名稱:鼎鎂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及持股(或出資額)比例:本公司透過百分百持股之英屬維京群島商大金 控股公司(“控股公司”)持股60.39%之子公司 4.對公司或子公司財務、業務或股東權益具重大影響之承諾事項暨影響內容說明: 鼎鎂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鼎鎂科技”)根據江蘇證監局規定進入 輔導備案的擬上市企業應簽署<提高擬上市企業申報質量承諾書>,相關承諾事項 摘要如下5.所示,本次承諾對本公司及子公司之財務、業務或股東權益不具潛在 重大影響 5.公司及子公司因子公司掛牌出具之全部承諾事項: 內容摘要如下: 一、提高擬上市企業申報質量承諾書:由本公司、控股公司、鼎鎂科技出具 1、熟知本公司對申請文件,特別是對經營財務等方面資訊披露的真實、準確、 完整負有第一責任。 2、樹立正確的“上市觀”,以現代企業制度為保障,促進企業做優做強,與投資者 共用發展成果,不以“圈錢”為目的盲目謀求上市。 3、增強誠信自律法治意識,完善公司治理。 4、充分配合中介機構開展盡職調查或其他相關工作,充分配合證監會和交易所開展 的發行上市監管工作,確保所提供材料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按照誠信原則履行承諾,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特別委員會(或審計委員會)審議日期:113/12/13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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