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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星光

公告本公司董事因轉讓持股超過選任時持股之二分之一,依法其董事職務當然解任


  • 發布日期時間:113/2/7 18:02:31
  • 發言人:王雅瑜
  • 發言人職稱:財會處主任專員
  • 發言人電話:(03)452-5188
  • 符合條款:第6款
  • 事實發生日:113/2/7

1.發生變動日期:113/02/07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龔行憲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解任 8.異動原因:依公司法第197條規定,董事於任期中轉讓超過其 選任時持有股份二分之一時當然解任。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7/07~113/07/06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9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於113/02/07獲悉龔行憲董事因未留意轉讓持股已超過選任當 時股數二分之一,故即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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