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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泥
本公司與子公司嘉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續訂台中港水泥倉儲服務合約
- 發布日期時間:112/12/15 19:12:28
- 發言人:金哲毅
- 發言人職稱:永續發展辦公室經理
- 發言人電話:(02)2551-5211#277
- 符合條款:第10款
- 事實發生日:112/12/15
1.事實發生日:112/12/15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嘉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母子公司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3/01/01~113/12/3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本公司為供應中部地區水泥需求,委由子公司嘉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於台中港 二十七號碼頭所設立之水泥儲運中心,提供水泥倉儲服務工作。 (2)倉儲服務費(含公證費、碼頭通過費、商港服務費、港務局管理費及工廠作業 管理費等)之計算方式係按本公司實際水泥製品發貨數量每公噸新台幣壹佰捌拾元整 (稅前)計算。 (3)另於迴轉式包裝機作業時,其作業費用以實作數量支付金額計價。計費基準由雙方 另行約定。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10.具體目的:無。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