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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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

代重要子公司公告接獲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書


  • 發布日期時間:113/10/25 19:10:23
  • 發言人:陳穎俊
  •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代理)
  • 發言人電話:02-87878187轉8370
  • 符合條款:第2款
  • 事實發生日:113/10/25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第三人 鼎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3年度抗字第2191號 4.事實發生日:113/10/25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臺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扣押鼎越開發股份有限 公司所擁有土地之刑事裁定,並發回原法院審酌。 6.處理過程:已進入法律程序。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依法處理。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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