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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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東新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 發布日期時間:113/8/7 18:08:40
  • 發言人:鄭澄宇
  • 發言人職稱:行政總部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02-27338000轉8969
  • 符合條款:第11款
  • 事實發生日:113/8/7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7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不超過新台幣捌拾億元(或等值外幣),得視市場狀況一次或分次發行。 5.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或其整倍數(外幣面額另定)。 6.發行價格:依債券面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以不超過十年期為原則。 8.發行利率:依公司債市場狀況,採有利方式決定,並授權董事長核准。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 本公司擬發行公司債(1)充實營運資金,或償還借款,或轉投資海內外事業,或支應 資本支出等資金需求,以穩定中長期資金來源,強化財務結構;或(2)支應本公司或 資貸子公司之綠色及/或社會效益之投資計畫,或償還與上述計畫所需之借款,或符合 財團法人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永續發展債券作業要點涵蓋之商品範圍,有助於本公司 整體長期營運發展,以實踐對環境友善與社會共榮之永續經營理念。 11.承銷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核准。 13.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核准。 14.發行保證人:無。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 16.簽證機構:無。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不適用。 19.買回條件: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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