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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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東新

本公司之子公司「遠東資源開發」向「遠揚建設」購買新北市板橋區土地


  • 發布日期時間:113/3/4 17:03:25
  • 發言人:鄭澄宇
  • 發言人職稱:行政總部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02-27338000轉8969
  • 符合條款:第20款
  • 事實發生日:113/3/4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1) 名稱:新北市板橋區亞東段625及626-1地號。 (2) 性質:住宅區。 2.事實發生日:113/3/4~113/3/4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 土地:面積137㎡ (折合41.4425坪)。 (2) 單位價格:每坪1,501仟元。 (3) 交易總金額:新臺幣62,205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 交易相對人:遠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遠揚建設」)。 (2) 與公司之關係:遠東資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遠東資源開發」)與 遠揚建設同為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 原因:因長期營運需求,取得遠東資源開發持有建物所坐落土地完整產權。 (2)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 亞東段625地號:江姓自然人。 亞東段626-1地號:中華民國。 (3) 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A.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B.與交易相對人之關係:不適用。 (4) 前次移轉價格: 亞東段625地號:新臺幣12,557仟元。 亞東段626-1地號:新臺幣3,890仟元。 (5) 前次移轉日期: 亞東段625地號:民國80年12月9日。 亞東段626-1地號:民國81年11月16日。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 交付與付款條件:依合約規定。 (2)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 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2)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動產估價師鑑價報告書。 (3)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機構名稱:高力國際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臺幣62,578仟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柯鳳茹不動產估價師。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3)北市估字第000203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長期營運需求,取得遠東資源開發持有建物所坐落土地完整產權。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3月4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3月4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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