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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東新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 發布日期時間:113/3/5 17:03:24
- 發言人:鄭澄宇
- 發言人職稱:行政總部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02-27338000轉8969
- 符合條款:第11款
- 事實發生日:113/3/5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05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不超過新台幣壹佰億元(或等值外幣),得視市場狀況一次或分次發行。 5.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或其整倍數(外幣面額另定)。 6.發行價格:依債券面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以不超過十年期為原則。 8.發行利率:依公司債市場狀況,採有利方式決定,並授權董事長核准。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 本公司擬發行公司債(1)充實營運資金,或償還借款,或轉投資海內外事業,或支應 資本支出等資金需求,以穩定中長期資金來源,強化財務結構;或(2)支應本公司或 資貸子公司之綠色及/或社會效益之投資計畫,或償還與上述計畫所需之借款,或 符合財團法人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永續發展債券作業要點涵蓋之商品範圍,有助於 本公司整體長期營運發展,以實踐對環境友善與社會共榮之永續經營理念。 11.承銷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核准。 13.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核准。 14.發行保證人:無。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 16.簽證機構:無。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不適用。 19.買回條件: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