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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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自民國113年1月18日起恢復普通交易方法


  • 發布日期時間:113/1/16 18:01:15
  • 發言人:陳清土
  • 發言人職稱:董事長
  • 發言人電話:03-2756558
  • 符合條款:第1款
  • 事實發生日:113/1/16

1.證交所公告股票回復原狀日期:113/01/16 2.證交所公告股票回復原狀引用之營業細則條款及發生緣由: (1)本公司前因辦理私募有價證券補辦公開發行,致上市普通股股數未達已發行普通股 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二十五之情事,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49條 第1項第15款之規定,將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在案。 (2)本公司上述私募有價證券補辦公開發行乙案,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13年1月8日臺證上一字第113180008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本公司私募有價證券補辦公開發行後之上市股份總額: 普通股66,016,74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660,167,490元整。 (3)本公司前因上市有價證券原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之因素業已消除,且無其他應列為 變更交易方法之情事,爰將本公司之有價證券恢復交易方法。 3.公告內容: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3年1月16日 已公告自民國113年1月18日起,將本公司有價證券恢復普通交易方法。 4.股票回復原狀之日期:113/01/18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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