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事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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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召開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 發布日期時間:113/2/26 17:02:05
  • 發言人:陳介仁
  • 發言人職稱:董事長
  • 發言人電話:(06)221-7189
  • 符合條款:第17款
  • 事實發生日:113/2/26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2/2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5/1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夏都城旅(台南市南區新建路47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審查112年度財務報表報告。 (3)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變更110年現金增資之資金用途案。 (5)股東提案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補選兩席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3/16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5/14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補選董事提名】 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 向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敘明被提名人姓名、學歷及經歷),提名人數不得超過 董事應選名額(2席);董事會提名董事候選人之人數,亦同。 本公司訂於民國113年3月4日起至民國113年3月14日止受理股東提名,凡有意提名之 股東請於民國113年3月14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 受理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董事補選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或 親自送達。受理處所:105411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5段188號4樓之2 「樂事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處」收 【受理股東提案】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公司提出 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本公司訂於民國113年3月4日起至民國113年 3月1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3年3月14日 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受理方式: 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或親自送達。 受理處所:105411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5段188號4樓之2 「樂事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處」收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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