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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勤
本公司依「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進行備案,經中國證監會回覆備案申請予以退回。
- 發布日期時間:113/4/14 21:04:40
- 發言人:黃湘怡
- 發言人職稱:集團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04-7980339
- 符合條款:第53款
- 事實發生日:113/4/12
1.事實發生日:113/04/12 2.公司名稱:和勤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因發行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於112年9月1日已向中國證監會進行備案,經審理後於113年4月12日通知備案退回。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