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冠-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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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3年度現金增資認股繳款催告


  • 發布日期時間:113/10/16 19:10:19
  • 發言人:蔡樹根
  • 發言人職稱:副董事長
  • 發言人電話:(02)2791-7198
  • 符合條款:第51款
  • 事實發生日:113/10/16

1.事實發生日:113/10/16 2.公司名稱:永冠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13年度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3年10月16日截止,惟有部分股東尚未 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及二百六十六條第三項規定辦理,自113年10月18日起至 113年11月19日下午3點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納股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平鎮分行 及各分支機構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納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所認購之股數 ,撥入認股人所登記之集保帳戶。 (4)若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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