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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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新

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發行條件


  • 發布日期時間:112/6/28 00:06:42
  • 發言人:文德誠
  • 發言人職稱:董事長室特別助理
  • 發言人電話:(02)8726-2211
  • 符合條款:第51款
  • 事實發生日:112/6/27

1.事實發生日:112/06/27 2.公司名稱: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海外存託憑證發行總金額、單位發行價格、發行單位總數及發行日期: (1)發行總金額:389,100,000美元。 (2)單位發行價格:每單位12.97美元 (3)單位發行總數:海外存託憑證發行30,000,000單位,表彰300,000,000股普通股。 (4)訂價日期:112年06月27日 (5)預定發行日期:112年06月30日 二、海外存託憑證所表彰之有價證券,其股數及每股價格: (1)每單位海外存託憑證表彰股數:1單位海外存託憑證表彰本公司普通股10股 (2)每股價格:折合新台幣約40.22元(以匯率1美元=31.008新台幣轉換) 三、發行及交易地點:盧森堡證券交易所 四、發行方式約定由特定人認購之情事:無 五、資金用途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本次籌資將用於原幣購料以強化財務結構。 六、對股東權益之主要影響:本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00,000,000股參與發行海外 存託憑證,對原股東股權稀釋比例約為7.44%,不致對原股東股權造成重大稀釋,且增 資效益顯現後,對本公司之未來發展應具正面效益,對股東權益應尚無不利之影響。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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