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7
長興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
- 發布日期時間:113/3/8 18:03:22
- 發言人:劉秉誠
- 發言人職稱:財務部部長
- 發言人電話:07-3838181-306
- 符合條款:第21款
- 事實發生日:113/3/8
1.董事會決議日:113/03/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高國倫執行長、毛惠寬總經理、潘金城副總經理、洪釗城副總經理、 陳弘毅副總經理、葉茂榮副總經理、朱瑞欣副總經理、劉秉誠公司治理主管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高國倫執行長擔任: 長廣精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Eternal Nanyang Investment Co.,Ltd.(董事) 毛惠寬總經理擔任: 長廣精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潘金城副總經理擔任: 長興特殊材料(珠海)有限公司(董事)、昆山興凱半導體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達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洪釗城副總經理擔任: Elga Europe S.r.l.(董事)、長興電子材料(泰國)有限公司(董事) 陳弘毅副總經理擔任: 帝興樹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帝興樹脂(昆山)有限公司(董事)、 長興材料(馬來西亞)有限公司(董事)、長新樹脂有限公司(董事)、 長新樹脂(廣東)有限公司(董事) 葉茂榮副總經理擔任: 長陽開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朱瑞欣副總經理擔任: 長廣精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劉秉誠公司治理主管擔任: 長廣精機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PT Eternal Materials Indonesia(監察人)、 長新樹脂(廣東)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潘金城副總經理、陳弘毅副總經理、劉秉誠公司治理主管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潘金城副總經理擔任:長興特殊材料(珠海)有限公司(董事)、 昆山興凱半導體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陳弘毅副總經理擔任:帝興樹脂(昆山)有限公司(董事)、 長新樹脂(廣東)有限公司(董事) 劉秉誠公司治理主管擔任:長新樹脂(廣東)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長興特殊材料(珠海)有限公司:廣東省珠海市高欄港經濟區石化九路307號 昆山興凱半導體材料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青陽中路267號 帝興樹脂(昆山)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開發區青陽北路550號 長新樹脂(廣東)有限公司:廣東省珠海市南水鎮南港西路596號10棟1樓101-29房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長興特殊材料(珠海)有限公司:經營丙烯酸之酯類、其他甲基丙烯酸之酯類 之產銷業務 昆山興凱半導體材料有限公司:生產銷售電子零件用及各種相關用途的環氧 塑封成型材料 帝興樹脂(昆山)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粉末塗料用樹脂 長新樹脂(廣東)有限公司:生產銷售氨基樹脂產品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