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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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股款催款公告


  • 發布日期時間:113/9/30 17:09:22
  • 發言人:陳立儂
  • 發言人職稱:協理
  • 發言人電話:(02)2696-2818
  • 符合條款:第51款
  • 事實發生日:113/9/30

1.事實發生日:113/09/30 2.公司名稱:劍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限已於113年09月30日截止, 惟有部分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3年10月02日至 113年11月04日下午3時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前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上海商業儲蓄銀行  松南分行暨全國各分行辦理繳款,依繳款書所載之繳款方式辦理繳款, 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股)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數撥入認股人登記之集保帳戶。 (4)若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地址:103432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3段210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86-5859)。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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