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5
詠勝昌
公告本公司負責人訴訟案案件進度
- 發布日期時間:112/6/8 00:06:56
- 發言人:吳明星
-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06)2702277
- 符合條款:第2款
- 事實發生日:112/6/7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董事長吳書杰、友居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吳書杰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最高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2年台上字第001241號、112年台上字第001242號 4.事實發生日:112/06/07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請求終止借名登記之民事訴訟,原告對原審案號109年度重訴字第139號判決提出上 訴,臺南高等法院110年度重上字第76號於111/08/31駁回上訴,於111/10/24收到 原告不服判決之上訴狀。最高法院112年台上字第001241號於112/06/07裁判原判決 廢棄,發回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2)請求終止借名登記之民事訴訟,原告對原審案號109年度重訴字第138號判決提出上 訴,臺南高等法院110年度重上字第83號於111/09/08駁回上訴,於111/10/26收到 原告不服判決之上訴狀。最高法院112年台上字第001242號於112/06/07裁判原判決 廢棄,發回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6.處理過程:待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確定收案及分案後,當事人收到判決書後將委由 律師處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當事人收到相關文書後,如需進一步補充說明,將另行公告。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