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68
華經
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 發布日期時間:113/6/18 19:06:54
- 發言人:陳秀月
- 發言人職稱:財務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27935566-2226
- 符合條款:第21款
- 事實發生日:113/6/18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獨立董事:林盈杉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並擔任該公司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依公司法 第209條規定,同意解除該董事及其擔任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議案票決結果: 贊成權數:38,004,754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37,808,759權), 反對權數:79,480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79,480權), 棄權權數:119,372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118,432權), (其中以視訊方式行使表決權者0權) 贊成本案之表決權數占出席總表決權數之99.47%,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