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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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案


  • 發布日期時間:113/3/13 19:03:13
  • 發言人:邱裕平
  • 發言人職稱: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02)8228-0505-1108
  • 符合條款:第11款
  • 事實發生日:113/3/13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3 2.減資緣由:本公司為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擬辦理現金減資退還 股東股款。 3.減資金額:新台幣601,000,000元 4.消除股份:60,100,000股 5.減資比率: 8.12052425%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6,800,000,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113/06/12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680,000,000股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俟股東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另訂減資基準日 與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擬辦理現金減資金額新台幣601,000,000元整,銷除股份60,100,000股。 本公司目前已發行股份總數為普通股740,100,000股,依前述減少資本計算,預計 減資比率約為8.12052425%,減資後普通股為68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 元,共計新台幣6,800,000,000元整;惟減資後實收資本額、實際減資比率, 以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之已發行總股數計算之。 (2)依前項已發行股份總數計算(即每仟股減少約81.2052425股,預計每仟股換發約 918.7947575股),並退還股款新台幣812.052425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行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內向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拼湊成整股,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給付現金, 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該收盤價承購之。 (3)本次現金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俟股東會 通過並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另訂減資基準日與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 等相關事宜。 (4)嗣後如因本公司股份發生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而須調整減資換股 比率與每股退還金額,或本減資案如因法令修訂、主管機關核示,或為因應其他 客觀環境變動而需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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