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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國際

小股東按鈴申告 長榮兩聲明駁斥


 針對長榮海運股東委任律師林文鵬的動作,長榮25日反駁表示,巴 拿馬長榮國際常任董事長為張國華,並無疑義,對方主張應為張國煒 或張國明是毫無法律根據,與事實不符。

  巴拿馬長榮國際常任董事長是誰再起爭論。此次起因於長榮去年6 月起向巴拿馬長榮國際進行多筆交易,長榮也先後到臺灣證券交易所 召開記者會並上傳資訊到公開資訊觀測站。

  該交易案包括長榮及其子公司向巴拿馬長榮取得新加坡長榮公司1 00%股權、South Asia Gateway Terminals (Private)Limited 5 %股權、台北港貨櫃碼頭股份有限公司5.84%股權、向巴拿馬長榮取 得不動產,合計三家公司股權及一筆不動產,交易金額高達數百億元 。

  林文鵬接獲長榮股東委任,25日到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長榮董事張 國華、柯麗卿等10人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及非常規交易罪 ,主要訴求巴拿馬長榮國際常任董事長應是張國煒或張國明,因此上 述交易案違法;同時質疑交易左手換右手、以及是否經過合法估價和 審計委員會審查簽約等。

  長榮25日則是發出兩大聲明駁斥:

  第一、自2016年長榮集團總裁張榮發先生逝世後,四位遺囑執行人 依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章程第7條第9項及第10項規定,一致同意指定 由張國華先生擔任常任董事長至今,因此交易合法。

  第二、長榮及子公司的重大資產取得與處分,均依據資產取得或處 分處理程序辦理,不但取得業界具公信力專家出具資產價值評估報告 ,也委請獨立公正會計師針對各案交易價格出具合理性意見書;所有 資產取得與處分案均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與董事會核議通過,相關程 序皆遵循法規。

  長榮重申表示,資產取得均為長遠發展所需,絕無任何違法情事, 該股東的指控完全與事實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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