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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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宇航空

航警局裁處罰鍰新台幣13萬元


  • 發布日期時間:112/11/9 17:11:49
  • 發言人:聶國維
  • 發言人職稱:公關長
  • 發言人電話:02-27911000
  • 符合條款:第21款
  • 事實發生日:112/11/9

1.事實發生日:112/11/09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桃園機場航班作業完畢後,未確認管制門是否已確實上鎖, 違反航空站保安計畫及民用航空法第112條之4第1項第1款規定,依同條第2項規定 裁處罰鍰新臺幣13萬元整。 3.處理過程:依裁處書規定期限內繳納罰鍰。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罰鍰新台幣13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針對本事件已配合保安機關完成案件調查及改善、周全作業 程序,避免日後發生類似事件。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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