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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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宇航空

公告本公司受美國國土安全部海關暨邊境保護局裁處罰鍰美金6,696元


  • 發布日期時間:112/12/15 19:12:09
  • 發言人:聶國維
  • 發言人職稱:公關長
  • 發言人電話:02-27911000
  • 符合條款:第21款
  • 事實發生日:112/12/15

1.事實發生日:112/12/15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2/11/26飛往美國洛杉磯JX002航班,於桃園機場未確認旅客證件 資格導致遣返,違反美國法典第1323條及移民和國籍法第273條之規定, 處以美金6,696元罰鍰。 3.處理過程:依裁處書規定期限內繳納罰鍰。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罰鍰美金6,696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針對本事件,已配合主管機關完成案件調查及改善、 周全作業程序,避免日後發生類似事件。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2/12/15收到美國國土安全部海關暨邊境保護局來信通知, 依規定將於12月份繳納。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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