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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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金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含普通股及特別股)事宜


  • 發布日期時間:113/8/22 23:08:16
  • 發言人:林宜靜
  •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02-23895858
  • 符合條款:第17款
  • 事實發生日:113/8/22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22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3/10/09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臺北市南京東路5段125號2樓(松山金融大樓) 4.股東臨時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為本公司與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合併,以台新金控為存續公司,本公司為 消滅公司乙案,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就併購計畫與交易之公平性、合理性進行審議,其 審議結果報告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本公司擬與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合併,以台新金控為存續公司,本公司為 消滅公司;並於合併基準日辦理本公司有價證券終止上市、停止公開發行及公司解散 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9/1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10/0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依企業併購法第18條規定,本公司已發行特別股,就公司合併事項, 應經特別股股東會決議。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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