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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
- 發布日期時間:113/3/14 18:03:07
- 發言人:游偉民
- 發言人職稱: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02)8768-3830
- 符合條款:第17款
- 事實發生日:113/3/14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6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99號15樓(”牛牛牛”亞會議中心)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112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本公司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112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本公司增選1席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受理董事提名相關事宜 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辦理,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 公告受理董事候選人提名之期間、董事應選名額、其受理處所及其他必要事項, 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應選名額:董事1席。 應檢附資料: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受理提名期間:自113年04月19日上午9點至113年04月29日下午2點止。 受理提名處所:欣新網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45號6樓, 電話:02-8768-3830) 受理方式: 採書面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董事提名函件』字樣, 以掛號函件寄送。 (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3年04月19日上午9點起至民國113年04月29日下午2點止 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3年04月29日 14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受理方式:採書面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欣新網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45號6樓) (3)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113年05月25日起至 113年06月23日止〈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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