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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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與和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仲裁案進度說明


  • 發布日期時間:113/9/20 20:09:43
  • 發言人:黃秀玲
  • 發言人職稱:協理
  • 發言人電話:(02)2657-8811
  • 符合條款:第2款
  • 事實發生日:113/9/20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聲請人:和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和碩公司) 相對人:益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中華民國仲裁協會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1仲聲愛字第057號 4.事實發生日:113/09/20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主因和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和碩公司)所製造之產品發生異常,其組成 零件內含本公司所經銷原廠之電子產品,和碩公司以此為由向中華民國仲裁協會 提出仲裁以釐清和碩公司與本公司雙方之權責。 6.處理過程:本事件依仲裁法處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111仲聲愛字第057號仲裁判斷主文如下 一、相對人應給付聲請人美金3023萬6137元,以及自民國112年7月15日起,至清 償日止按年利率百分之5.20計算之利息。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駁回。 三、仲裁費用由聲請人負擔百分之五十二,其餘由相對人負擔。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對仲裁協會如此仲裁判斷深感遺憾,本公司已委請律師提起撤銷仲裁判斷 之訴並進行後續法律行動,以確保本公司股東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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