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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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鴻

背書保證達處理準則第25條第一項第四款應公告申報事項


  • 發布日期時間:112/11/7 18:11:00
  • 發言人:陳玉玲
  • 發言人職稱:董事長室經理
  • 發言人電話:02-89901653
  • 符合條款:第22款
  • 事實發生日:112/11/7

1.事實發生日:112/11/0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澤鴻(廣州)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投資 100% 持有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012,646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28,6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97,708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826,308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9,032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協助子公司取得融資額度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359,47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00,524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被背書保證公司之銀行融資額度解除 (2)日期: 被背書保證公司之債務清償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012,646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922,75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5.00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1.0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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