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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清
代子公司麗清電子科技(東莞)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公告
- 發布日期時間:113/8/9 18:08:35
- 發言人:李鋆辰
- 發言人職稱:財務處協理
- 發言人電話:(02)22226112
- 符合條款:第22款
- 事實發生日:113/8/9
1.事實發生日:113/08/09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麗清汽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與麗清電子科技(東莞)有限公司同一最終母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846,824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400,05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33,375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33,425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18,609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因上海汽車公司業務擴展,而產生購料週轉需求,麗清東莞對其背書保證以利融資。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852,046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595,201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清償借款後,即解除之。 (2)日期: 清償借款後,即解除之。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687,477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967,67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8.67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0.0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