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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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馳

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 發布日期時間:112/5/31 17:05:31
  • 發言人:林志峰
  • 發言人職稱:管理部協理
  • 發言人電話:26982526
  • 符合條款:第21款
  • 事實發生日:112/5/31

1.股東會決議日:112/05/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魯憶萱/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 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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