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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天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民國112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有價證券案
- 發布日期時間:113/3/12 17:03:02
- 發言人:陳健中
- 發言人職稱:財務部協理
- 發言人電話:(02)8792-9510
- 符合條款:第16款
- 事實發生日:113/3/12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3/03/12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12/06/13 3.追補發行之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 (1)本公司於民國112年6月13日股東常會通過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或公司營運需求, 以私募方式引進策略性投資人,採擇一或搭配方式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或發行 國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若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其總發行股數不超過15,000 仟股;若發行國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其發行總額上限暫訂為新台幣15億元。 (2)依「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6 規定,私募有價證券得於該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 內,分次辦理。本案將於民國113年6月12日屆滿一年,考量辦理期限即將屆滿以及經濟 現況,擬提請董事會通過於屆期即不繼續辦理前述私募案,並提民國113年股東常會報告 。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