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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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子公司家宇航太(股)公司公告參與朝宇航太科技(股)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修正投資金額等相關資訊)


  • 發布日期時間:112/12/27 21:12:35
  • 發言人:沈恩年
  •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02-2268-9141
  • 符合條款:第20款
  • 事實發生日:112/12/27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朝宇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2/12/27~112/12/27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數量:21,567,979股 單位價格:每股新台幣12.09元 總金額:新台幣260,685,134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朝宇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預計於113年1月12日前完成繳款,如因可歸責認購人所致之延遲, 應依合約給付標的公司遲延利息及懲罰性違約金。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經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進行盡職調查(DD), 業經第三方鑑價公司出具鑑價報告,同時取得會計師價格合理性意見書後, 並於董事會上參酌重置成本後所決定之價格。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6.90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不適用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投資金額佔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3.59%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發展集團航太產業之事業。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07月17日、民國112年12月27日(報告案)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07月17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是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博頌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余良元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6600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 28.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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