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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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磊

公告本公司不繼續辦理112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發行普通股


  • 發布日期時間:113/2/27 17:02:44
  • 發言人:范桂榮
  •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035779245-1200
  • 符合條款:第16款
  • 事實發生日:113/2/27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3/02/27 2.原計畫申報生效日期:112/06/14 3.追補發行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 (一)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私募普通股應於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 一年期限屆滿前辦理。 (二)本公司於112年股東常會通過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將於113年06月13日 屆滿一年,因辦理期限將屆,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私募之計畫。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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