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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采
代子公司晶成半導體(股)公司公告晶成董事會決議發行 員工認股權憑證
- 發布日期時間:112/4/27 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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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4/27 2.發行期間: 經董事會核准通過後一年內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 實際發行日期授權由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1)編制內正式員工 (2)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權之數量,將參酌年資、 職等、職務、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 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經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 發行總額為1,482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 普通股股數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 規定須買回之股數:發行新股普通股總數1,482,000股 7.認股價格:以晶成半導體公司每股面額5元為最低認股價格。 8.認股權利期間:112/04/27~114/6/30 9.認購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1)離職視同放棄認股權益。 (2)繼承依法定繼承規定處理。 11.其他認股條件:無 12.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交付之。 13.認股價格之調整:以每股面額5元為最低認股價格,故不適用。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依所訂時程行使認股權利, 於繳款期間內繳足股款,且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 於確認收足股款後,將員工認購之股數登載於股東名簿,並依相關法規交付股票。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 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相同。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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