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鐿鈦
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東常會召開事由相關內容
- 發布日期時間:113/5/8 17:05:10
- 發言人:王錦祥
-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04-23595336
- 符合條款:第17款
- 事實發生日:113/5/8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1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南屯區精科路9號(本公司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一一二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配報告。 (2)民國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3)民國一一二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民國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民國一一二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112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案。 (3)本公司發行113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新增) (4)本公司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或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或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及/或以私募方式發行新股參與海外存託憑 證案。(新增) (5)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新增)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1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得對議案進行書面提案。 受理股東提案、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 (1)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3年4月12日起至民國113年4月22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 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3年4月22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 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2)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鐿 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單位(地址:台中市南屯區精科路9號)。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