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海電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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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3年度現金增資普通股案


  • 發布日期時間:112/12/29 17:12:36
  • 發言人:謝創智
  •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04)2452-2967
  • 符合條款:第9款
  • 事實發生日:112/12/29

1.事實發生日:112/12/29 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2/2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4)發行股數:3,000,000股 (5)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6)預計募集資金總額:新臺幣30,000,000元。 (7)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臺幣10元。 (8)本次現金增資案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10%供本公司員工認購, 計300,000股;其餘90% 計2,7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 之持有比例認購,原股東按每仟股認購65.44516894股,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 畸零股,由股東自行於認股基準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財務部辦理拼湊整股,逾期 未辦理認購者喪失其權利。本現金增資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一股之 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按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購之。 (9)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實際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募集金額、 計畫內容、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 要求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應客觀環境、或法令變動而需要變更時,擬請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本次辦理現金增資案,俟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 增資認股基準日、停止過戶期間、繳款期間等及其他與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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