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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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董事會決議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 發布日期時間:113/10/25 17:10:06
  • 發言人:李宜平
  • 發言人職稱:資深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02)26589768
  • 符合條款:第11款
  • 事實發生日:113/10/25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0/2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普通股數以不超過20,000仟股為上限。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本次發行價格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 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6條規定(於向金管會申報案件及除權交易日 前五個營業日,皆不低於其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 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成)。實際發行價格待主管 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參酌發行時市場狀況並依承銷商自律規則第6條規定及 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與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股份總數之10%~15%。 10.公開銷售股數:發行股份總數之75%~80%。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相關作業細節,待下次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公告。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相關作業細節,待下次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公告。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現金增資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認股基準日暨其他一切 有關本次現金增資案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或因應主客觀環境改變以致有修正 必要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有關發行條件、增資基準日、認股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及 其餘相關事項,擬授權董事長於向本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定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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