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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和
董事會決議關係人捐贈
- 發布日期時間:113/1/24 17:01:05
- 發言人:鄭仲生
- 發言人職稱:執行副總
- 發言人電話:07-7887600
- 符合條款:第43款
- 事實發生日:113/1/24
1.事實發生日:113/01/24 2.捐贈緣由:為貢獻南台灣之藝術活動,積極贊助或認養文化藝術活動與團體 3.捐贈金額:新台幣4,000,000元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聚和文化藝術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實質關係人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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