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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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和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 發布日期時間:113/1/24 17:01:25
  • 發言人:鄭仲生
  • 發言人職稱:執行副總
  • 發言人電話:07-7887600
  • 符合條款:第11款
  • 事實發生日:113/1/24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1/24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以34,000,000股為上限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依相關法令規定訂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新股總額之10%~15%,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之10%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發行新股總額之75%~80%,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得由股東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與員工認購不足及逾期未 申報併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資本支出、償還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所訂之發行條件、發行金額、發行股數、募集金額、資金運用 狀況暨其他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因客觀環境之營運 評估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辦理。 (2)本案經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 及其他未盡事項,擬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辦理。 (3)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價格,若因市場情形之變動,將依承銷商自律規則第6條 第1項規定予以調整。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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