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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彤
公告調整本公司分割暨減資基準日
- 發布日期時間:113/1/25 17:01:23
- 發言人:何明峰
- 發言人職稱: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0227911826#111
- 符合條款:第44款
- 事實發生日:113/1/25
1.事實發生日:113/01/25 2.公司名稱:麗彤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12年10月4日重大訊息公告分割暨減資基準日原暫定為民國113年2月1日。因經 濟部投資審議司尚未核准本公司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GOLDFIX就本分割案之申 請,故調整分割暨減資基準日為113年3月1日。(如有變更時,將另行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已於112年11月23日股東臨時會通過,本分割案若因主管機關核准進度或分割實 際作業時程之需要而有必要調整分割暨減資基準日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