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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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彤

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 發布日期時間:112/6/12 18:06:39
  • 發言人:何明峰
  • 發言人職稱: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0227911826#111
  • 符合條款:第22款
  • 事實發生日:112/6/12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張麗綺 獨立董事:張森雄 獨立董事:陳群志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就其目前所兼任與競業禁止有關之職務,及其未來從事與 本公司營業項目競爭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投票表決結果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無。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之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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