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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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新增議案)


  • 發布日期時間:113/5/8 17:05:23
  • 發言人:梁秀雯
  • 發言人職稱:法務總監
  • 發言人電話:27940259
  • 符合條款:第17款
  • 事實發生日:113/5/8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巿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3樓(集思北科大會議中心西格碼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書。 (2)審計委員會審查民國11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民國112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民國112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告案。 (2)民國112年度盈餘分配。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新增)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1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自113年4月12日起至113年4月22日止, 受理股東書面提案,受理處所為本公司財務部(地址:台北市內湖區 新湖一路370號3樓),其他相關事宜將依規定另行公告之。 (2)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113年5月 18日至民國113年6月15日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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