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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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盛生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撤銷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 發布日期時間:113/4/10 18:04:56
  • 發言人:黃舒蘭
  • 發言人職稱:財務協理
  • 發言人電話:87511335
  • 符合條款:第44款
  • 事實發生日:113/4/10

1.事實發生日:113/04/10 2.公司名稱:安盛生科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2年10月2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112年11月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59409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及經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31290號函同意延長特定人繳款 期限至113年4月15日。 (2)本公司評估資本市場狀況及公司營運規劃,考量股東權益及公司整體利益後,擬 向主管機關申請撤銷112年度現金增資案,資金運用計劃不足部分將以自有資金與 貸款支應。 6.因應措施: 本次申請撤銷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及退款補償相關事宜,俟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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