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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盛生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 發布日期時間:113/9/27 18:09:37
- 發言人:黃舒蘭
- 發言人職稱:財務協理
- 發言人電話:87511335
- 符合條款:第9款
- 事實發生日:113/9/27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9/2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2,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2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暫定以新台幣4.5元折價發行。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發行總數15%, 計1,8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餘發行總數85%, 計10,2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之,即每仟股認 購464.837249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 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其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仍不足 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認購價格承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 繳款期、增資基準日及辦理與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有關於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之訂定, 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計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 相關事宜等,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或調整時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3)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相關發行事宜,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 增資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4)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並考量資金募集之時效性,於適當時機依公司資金需求及 市場狀況,考量每股淨值及公司尚在持續投入研發階段,每股發行價格暫定新台幣4.5元 折價發行。本次辦理現金增資方式雖使股本膨脹,但可免除利息費用之增加,降低資金 成本、降低負債比例與降低經營風險,有助於業務競爭力之提昇,以因應日趨激烈之 經營環境,保障股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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