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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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恒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之議決事項,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者。


  • 發布日期時間:113/5/17 19:05:08
  • 發言人:簡士評
  •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03-6109696
  • 符合條款:第36款
  • 事實發生日:113/5/17

1.董事會日期:113/05/17 2.審計委員會日期:NA 3.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之議決事項內容: 案由二:擬辦理一一三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因本公司出席獨立董事僅1名,致審計委員會無法召開。 (2).上述第二案已提交113年05月17日召開之第五屆第二十次董事會討論, 所有議案均經該次董事會全體董事2/3以上同意行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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