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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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 發布日期時間:113/2/19 19:02:11
  • 發言人:魏鴻文
  •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03)311-6588
  • 符合條款:第11款
  • 事實發生日:113/2/19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2/19 2.增資資金來源:112年度盈餘轉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總金額新台幣46,600,640元;4,660,064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每仟股無償配發180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增資配股之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拼湊後仍不足一股及未拼湊之畸零股,按股票 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 額認購之。 本公司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配發股票,股東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款將提供作為帳簿 劃撥配發/交付之作業費用。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因應未來業務發展之需要。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如因本公司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有所增減,致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授 權董事會調整配股率及相關事宜。 (2)增資發行新股案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 訂定增資配股基準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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