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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積電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聯貸銀行團簽訂聯貸合約案
- 發布日期時間:113/11/1 17:11:16
- 發言人:譚仲民
-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02)25170055
- 符合條款:第10款
- 事實發生日:113/11/1
1.事實發生日:113/11/01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彰化商業銀行等聯合授信銀行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自首次動用日起算7年。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總額度新臺幣壹佰捌拾億元整。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重大影響。 10.具體目的:償還銀行借款、營運週轉與綠色支出。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