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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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事宜


  • 發布日期時間:113/6/25 17:06:50
  • 發言人:賴俊文
  •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03-5958589
  • 符合條款:第9款
  • 事實發生日:113/6/25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6/2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普通股1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0,000,000元整 6.發行價格:暫定發行價格以每股新台幣25元溢價發行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約 計1,000,000股予本公司員工承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新股總額90% 約計9,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率認購之。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 份,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購置機器設備以及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辦理現金增資案實際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計畫項目、 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要求修正、或有未 盡事宜、或因應客觀環境、或法令變動而須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本次辦理現金增資案,俟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認股基準 日、停止過戶期間、繳款期間等及其他與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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