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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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減資基準日


  • 發布日期時間:113/7/30 20:07:34
  • 發言人:孟慶達
  •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02-2656-0961
  • 符合條款:第11款
  • 事實發生日:113/7/30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7/30 2.減資緣由:因原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部分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將收回之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辦理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新台幣50,000元 4.消除股份:5,000股 5.減資比率:0.0117% 6.減資後股本:426,151,33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113/07/30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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