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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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1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第二次發行之增資基準日


  • 發布日期時間:113/7/30 20:07:10
  • 發言人:孟慶達
  •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02-2656-0961
  • 符合條款:第51款
  • 事實發生日:113/7/30

1.事實發生日:113/07/30 2.公司名稱:來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1年5月26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 員工權利新股8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業經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8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51119 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依本公司【民國一百一十一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 實際發行日期及相關作業事項由董事會或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本公司董事會於113年7月30日決議111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第二次發 行之增資基準日為113年7月31日。 (3)本次增資基準日實際發行股數為32,000股。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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