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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3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


  • 發布日期時間:113/3/7 17:03:17
  • 發言人:陳信儒
  • 發言人職稱: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02)2917-7668
  • 符合條款:第32款
  • 事實發生日:113/3/7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0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5/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矽谷國際會議中心(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23號2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11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本公司民國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四)、本公司民國112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本公司民國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 (二)、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 (三)、辦理初次申請股票上櫃前之現金增資暨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3/26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5/24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凱基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二)本次股東常會未發放紀念品。 (三)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公司應於本次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 前,公告受理股東書面提案之期間與處所: (1)受理處所:新北市新店區寶興路45巷9弄4號5樓(連訊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財會 部)。 (2)受理期間:113年03月18日至113年03月27日下午5點止(郵寄者以113年03月 27日17時前送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 掛號函件寄送)。 (3)相關事宜: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 份之股東,請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 (包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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