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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2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發行期限將屆滿,屆期則不予辦理。
- 發布日期時間:113/2/22 18:02:45
- 發言人:阮士原
- 發言人職稱: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03-4856365
- 符合條款:第16款
- 事實發生日:113/2/22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3/02/22 2.原計畫申報生效日期:112/06/19 3.追補發行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本公司於112年6月19日股東常會通過, 於不超過200萬股普通股之額度內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現因發行期限將屆滿,屆期則不予辦理。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